尊敬的各位领导、同事们:
随着2023年的到来,为确保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统一部署,现将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目的
-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,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。
- 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,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。
- 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,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。
二、检查范围
- 各级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。
- 交通运输、建筑施工、危险化学品、烟花爆竹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。
三、检查内容
-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。
-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。
- 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。
-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情况。
- 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情况。
四、检查时间
- 自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。
- 各级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要按照时间节点,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。
五、检查要求
- 高度重视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,明确责任分工,确保检查工作落到实处。
- 深入排查,不留死角。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,对发现的问题要立查立改、闭环管理。
- 强化责任,严肃追责问责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
- 加强宣传,营造良好氛围。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,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意义,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。
希望各单位高度重视,认真落实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,共同为我国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贡献力量。
特此通知。
六、附件
- 2023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
- 2023年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
七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XXX 联系电话:XXX 电子邮箱:XXX
敬请各单位予以重视,并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。谢谢!
